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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儿童福利院首嫁“女儿”
 
    市儿童福利院创建市级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实施方案
为切实贯彻实施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市《关于将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维稳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适应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需要,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,进一步保障襄阳市儿童福利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、有序地开展,按照市创建维权岗考核指标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以下实施方案。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 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以宣传、引导、介入、融合的方式创建平安福利院,建设平安和谐家庭,更好地服务妇女,服务基层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将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、“亲情民情、幸福港湾”创建、行风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,在改进作风和开拓创新上狠下功夫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持续改进服务质量,争创国家一级儿童福利院,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。

    二、创建目标
    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是以岗位服务、岗位创优为重点,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,积极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维权职能。我院将坚持“以儿童为中心”,落实科学发展观,保障儿童权益;积极主动服务,转变工作作风,树立行业新风;解决突出问题,构建长效机制,促进和谐;领导班子团结奋进、锐意改革;管理制度科学、规范;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、深入扎实;广大干部职工工作效率高,工作业绩突出;将积极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,争创市级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。

    三、工作任务
   各部门、各科室要紧密结合我院实际,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,努力做到“三提升”。
    (一)“提升服务”。服务是儿童福利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。针对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形势,要坚持“以人为本,儿童至上”的核心价值观,全面开展“亲情儿童福利,幸福家园”创建活动,改善服务态度,改进服务模式,优化服务流程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努力构建和谐服务关系。
(二)“提升质量”。质量和服务环境是提高服务水平的保障。要进一步强化院设施建设,结合“蓝天计划”、“全国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”、“0至6岁抢救性康复工程”、“明天计划”“全省儿童福利工作培训基地”等平台,建立健全《院儿童福利工作标准》,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,加强院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,注重质量检查和考核,持续改进服务质量,努力提高我院整体业务技术水平。
    (三)“提升教育”。继续加大教育力度,在全院广泛开展党员党风党纪和干部职工业务、思想、作风教育。继续抓好儿童保育、康复、医疗、特教专项工作,认真开展品德考评工作,切实增强人员的纪律法制观念,进一步推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,树立我院良好形象。
 四、方法步骤
创建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    (一)宣传发动阶段(2011年4月-2011年5月)
    我院于4月对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进行全面动员部署,明确组织机构,制定实施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责任要求。各部门、各科室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维权岗创建工作,明确创建目标,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,在全院掀起创建维权岗的高潮。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有关文件精神,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宣传效果。发挥《院简报》、网站、宣传栏、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,宣传各部门、各科室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,指导创建活动健康、有序、顺利开展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2011年6月-2011年7月上旬)
    要按照创建实施方案,层层分解创建任务,明确创建职责,落实具体责任人,层层推进,分步实施,狠抓各项创建措施的落实。各部门、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逐项抓好落实工作,对创建的重点、难点和薄弱环节,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突破,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创建任务。
(三)自查迎检阶段(2011年7月中旬)
    要根据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,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,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、落实。同时,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    五、组织领导
     为加强对我院创建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的领导,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,成立创建领导小组。
      组  长:周爱民
      副组长:任克彦、廖红娅
成 员:各科室主要负责人   
领导小组组长为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第一责任人,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,负责日常工作,由副院长廖红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。
六、工作要求
    (一)加强领导,强化责任。创建工作是一项事关儿童福利院发展的重要工程,必须“系统抓、科学抓”,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创建的主体意识。各部门、各科室要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,一起贯彻落实,要围绕中心,突出特点,形成合力,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抓好结合,讲求实效。要根据实施方案,突出创建重点,抓好结合,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、“亲情儿童福利,创建幸福之家”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相互促进,从整体上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。同时充分发挥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,形成创建合力。

 襄阳市儿童福利院
2011年4月12日


关于成立创建市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科部:
根据襄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“平安家庭”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成立儿童福利院创建市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领导小组。由院长周爱民任组长,副院长任克彦、廖红娅任副组长,中心办公室为维权岗创建办公室。
希望各科室在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按照单位制定的创建规划及方案的要求,认真开展工作,搞好“妇女儿童维权岗”的创建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襄阳市儿童福利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


关于开展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
 
   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的关于“亲情民政,幸福港湾”创建活动的方案,打造我市孤残儿童服务品牌,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事业的快步发展,我院根据工作特点,推出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的服务品牌创建活动,以儿童福利院为主体,营造一个“大家庭”的氛围,从多方面、多角度,着力体现“做父母、献真情”的服务理念,实践“精心照料孩子的衣食住行,细心呵护孩子的幼小心灵,重心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,全心营造孩子的幸福家园”这一工作任务,打造出以创建“和谐之家、保障之家、成长之家、健康之家、培养之家、快乐之家”为目标的“孤残儿童幸福之家”,提升新时代儿童福利服务水平,为探索现代儿童福利养育安置新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,特制定我院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。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及目标
    坚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,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的保护作用,以营造孤残儿童的爱心家园为目标,以构建孤残儿童养护、医疗、康复、教育、成年孤儿安置以及家庭收养、家庭寄养等综合性的长效发展机制为举措,围绕市局“亲情民政”的总目标和“幸福港湾”的总要求,结合我院孤残儿童的童趣特点和实际需求,以开展家庭文化构建、亲子服务、特需支持、康复指导等方面内容的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创建活动,实践亲情化、科学化、社会化的养育模式,塑造独具本地特色的儿童福利品牌服务形象。
    二、工作要求
    坚持“广泛发动、积极参与、素质提升、营造氛围”,扎实开展创建工作。成立以周爱民院长为组长、任克彦为副组长、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,要着力推进“三个转变”:一是从流于形式、突击任务向长效机制、为孤残“造福”转变;二是从行政推动、“要我创建”向融入其中、“我要创建”转变;三是从一般性、规定性、程式性创建向项目化、特色化、品牌化创建转变。着力实现“三个提升”:一是提升儿童保育、特教、康复、医疗的服务水平;二是提升儿童福利事业的地区核心影响力;三是提升干部职工队伍“大家庭”的集体主义精神、团结奋斗、视孤残儿童为已出的责任感,为实现创建目标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。
    三、主要创建活动和任务。
    (一)创建“和谐之家”。在创建活动中,以和谐构建为主线,加大内外宣传,倡导传统美德,为孤残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。一是从外部氛围入手,大力宣传创建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的目的意义、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以展板、橱窗、简报、媒体等形式向院内外进行广泛宣传;二是从内部环境抓起,宣传动员,加强学习和教育,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打造“敬业、博爱、团结、奉献”的“大家庭”的干部职工队伍;三是动员全社会,构建新和谐。以关爱孤残儿童为主题,引领和倡导“真、善、美”的慈善公益活动。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,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思想道德建设,宣传普及关爱女孩、尊敬老人、夫妻恩爱、善教子女、家庭和睦、邻里友善的新风尚。
    (二)创建“保障之家”。创建中,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是“保障之家”创建的核心,从拓展社会救助渠道到内部管理的细化,探索多元化的救助保护体系是创建活动中的重点工作。一是深化《弃婴弃儿救助意见》的实施,严格《孤儿弃婴入院流程》,加强《孤儿弃婴医疗保险制度》、探索《成年孤儿就业安置办法》《贫困残儿康复训练救助办法》;二是加强“家园”管理,儿童福利院作为一个“大家庭”,以科室为小家庭单元,建立“家长负责制”,制定各小家庭的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的活动安排,并及时进行总结,每月底各小家庭出一期生活简报,内容涉及家庭活动、生活趣事、成长故事、经验小结、典型做法、建议规划等,供全院学习交流;三是完善管理制度。制定组织管理流程,细化分工、责任到人,出台《构建活动工作职责》、《岗位责任制》、《百分考核办法》、《家庭成员学习和管理办法》、《安全卫生检查制度》等规章及管理制度,使各项管理工作实现有章可循,有据可依。
    (三)创建“成长之家”。为孤残儿童营造绿色的成长环境,让儿童福利院成为相伴孤残儿童成长的幸福家园,开展亲情养育、保育服务是创建活动的重点任务之一。主要内容是制定“亲子服务计划”、针对婴儿情感依恋成立0至3岁“亲子小组”,针对儿童日常养育流程开展“妈咪宝贝”、“亲亲妈妈”等亲子活动,开展“新和家庭寄养”及“家庭内养育康复”两种形式结合的家庭寄养工作,对于3岁以上的儿童开展“大姐妹”、“小姐妹”、“互助小组”、“爱心助养”等养教方式,建立儿童成长文字及电子档案,制定正强化激励机制以及负强化矫正机制,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。针对大龄孤儿,着重思想道德教育和价值观的培养,通过德育教育、社会文化教育、家庭教育的提升,开展寓教娱乐的精神文化活动。
    (四)创建“培养之家”。针对孤残儿童身体及心理的特殊需求,在现有的特教康复特色的经验基础上,探索实践更先进的教育方法,从孤残儿童的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的教育体系上进行尝试、模索与总结。让孤残儿童获得和社会家庭儿童一样的智力开发、性格塑造、能力培养的机会。首先在孤残儿童的早期教育中,引入蒙台梭利教育法、“瑞吉欧”早期教育模式、“引导式教育”模式、“亲子教学”、心理辅导模式,建立社区残儿家庭康复站、听障儿童学习能力评估档案、学习及成长记录,设立社会残儿家庭与儿童福利院教育培训基地的网络联系QQ群,定期举办残儿康复知识培训班。
    (五)创建“健康之家”。一是加强基地的软硬件建设,启动语言治疗、心理辅导等服务项目,配置生物反馈仪、启音博士、评估系统等康复设备,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,引进专技人员,加强专业合作,建立业务指导中心,建立患儿系统评估、病历档案、随访机制;二是加大儿童医务室设备的配套,使孤残儿童健康体检规范化、常态化,按儿童的不同年龄和身体状况,建立日检、月检、季检、年检机制,保障儿童的日常健康。并依托“明天计划”的长效机制,多方寻找疑难杂症及重症儿童的手术机会,改善儿童的生存条件;三是进一步推进“蓝天计划”二期建设,大幅拓展康复教育空间。
    (六)创建“快乐之家”。 快乐是幸福的源泉,让孤残儿童在儿童福利院的大家庭里感受快乐、实践快乐、获得快乐是创建幸福家园的总体目标。一是在院内推行“每日微笑服务”,开展“微笑之星”、“亲和妈妈”、“孩子们最喜爱的妈妈”等评选活动,营造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;二是加大院内外的童趣氛围。充分利用色彩缤纷的童话人物、卡通动物的彩绘图案装饰院内外墙,配置大型室内外玩具,种植花草树木;三是广泛开展爱心志愿服务,发挥志愿者及社会志愿团体的作用,开展“手拉手,心连心”、“圆梦计划”、“快乐信箱”、“心愿桥”等爱心服务活动,使孤残儿童在儿童福利院的“大家庭”中也能获得快乐感和幸福感
    五、实施步骤
    第一阶段:宣传动员,制定方案阶段(2011年7月)。一是学习市局关于开展“亲情民政,幸福港湾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,根据我院实际,制定本院创建实施方案;二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。采取集中组织学习、集中讨论、书面提交、口头交流等形式,各部门提出与创建相关的方案与建议,由办公室汇总,进行调研,提练出有效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
    第二阶段:目确目标,推进行动阶段(2011年8月一9月)采取政策引导和措施激励,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边实践边创新,边实践边总结,以打造“亲情儿童福利,构建幸福之家”为主线,以创建“和谐之家、保障之家、成长之家、健康之家、培养之家、快乐之家”为抓手,结合孤残儿童特点,把切实对儿童成长有利的、创新的、有助于儿童福利“大家庭”理念的好做法用到创建工作中。
    第三阶段:总结完善,资料上报阶段(2011年10月—11月)各科建立和完善迎检工作体制,丰富创建工作内涵,提炼特色和亮点,定期开展自评自测,按照《方案》的统一部署,做好迎检工作。各科部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(文字简明扼要,有确凿数据)、创建情况、典型经验、效果评估等,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院办公室。院办汇总于11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上报自查报告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襄阳市儿童福利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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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排名不分先后